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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的金融监管已使普通家庭的生计保障成为国家责任。
Frans Vandenbosch 方腾波 16/12/2025

世界主要大国对待家庭内部财务支持的态度存在着耐人寻味的悖论。在欧盟,祖母汇款5000欧元帮孙辈支付购房首付,可能触发税务机关的自动申报机制;而在中国,同一位祖母通过微信支付转账折合10万元人民币,却不会引起任何政府关注。这种反差颠覆了人们关于”哪个体系尊重私人家庭生活”的普遍认知。
欧洲模式:系统性披露所有银行转账记录
欧洲银行业监管制度已演变为将公民的金融活动视为对国家具有内在可疑性。以西班牙为例,银行会自动向税务机关报告任何超过3000欧元的现金交易,以及任何使用500欧元纸币的交易(无论金额大小)。同样,10,000欧元及以上的转账(无论境内或境外)也会被标记。这些报告直接流向税务机关,无需司法监督或涉嫌违法行为的依据。
该基础设施以多种形式存在于整个欧盟。欧盟的反洗钱指令要求金融机构报告任何金额的可疑交易,各成员国则制定了各自的交易金额门槛。共同申报标准确保税务机关能够自动进行跨境金融信息交换,由此构筑的监控网络使得家庭财务事务几乎无隐私可言。
欧盟二十七个成员国中有十九个对赠与或继承征收某种形式的财富转移税。在比利时和法国,此类税收收入占总税收比重超过1%。欧洲各国税率差异显著,最高遗产税率从克罗地亚的4%到西班牙高达88%。多数国家采用累进税率,并为近亲提供更高免税额度,但核心原则始终不变:跨代财富转移属于国家监管范畴,更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还需为此征税。
中国模式:能力存在但缺乏系统性应用
中国的状况则截然不同。尽管自1950年建国以来不时有相关讨论,但中华人民共和国从未实施过遗产税或赠与税。在全球195个国家和地区中,中国是尚未开征此类税种的32个国家之一。关于开征遗产税的提案屡屡受阻,官员们援引道德义务、追踪动产的技术困难,以及此类税种与中华家族传统不相容等理由。
这并非源于监控能力的缺失。微信支付和支付宝均遵守中国网络安全法规,该法规要求数据必须存储于国内,并在必要时依法配合执法机关。根据涉及中国执法部门的学术研究,在刑事调查中,查验微信和支付宝交易记录是标准数字取证程序的一部分。这些平台已建立正式的法律程序证据提交机制,在某些司法管辖区,微信的数字支付记录已成为法庭案件中电子证据的重要组成部分。
尽管具备技术能力,中国仍刻意选择不对普通家庭财产转移进行系统性监控或征税。当父母将房产赠予子女时,中国税收政策明确规定此类转移免征个人所得税。配偶之间、祖孙之间、手足之间的财产转移同样适用此原则。正如一位中国税务专家在2025年分析中所指出的:基于亲情纽带的个人间赠与行为,不属于所得税征税范围。
在中国,对于普通家庭而言,不存在房产税、遗产税、赠与税和转让税。
文化根基:孝道与家庭凝聚力
这种政策差异折射出更深层的文化价值。数千年来,中华文明始终将家庭置于社会组织的核心位置,孝道被传统文献誉为”百善之本”。代际支持的概念具有双向性:子女理应赡养年迈父母,父母与祖辈则应扶持年轻一代立足社会。多代同堂、资源共享、财富传承不仅被社会所接纳,更被视为自然秩序而备受推崇。
传统中国家庭体系与西方个人主义存在根本差异。在家族制度下,财产常以祖宗名义跨代传承,无需明确登记转移权属。这种文化模式在法律框架演变后仍延续至今。当代中国家庭惯常集资帮助年轻人购房,祖父母、父母、叔伯姑姨均会出资相助,且不认为此类支持构成应税事项。
相比之下,欧洲传统则沿着不同路径发展。单代家庭模式、个人财产权以及每代人应主要依靠自身努力的原则,共同塑造了人们对代际转移的态度。国家自诩为代际间的仲裁者,通过遗产税与赠与税机制没收家族财富——表面上是为防止财富集中,实则为填补国防工业资金缺口并充实官僚腰包。自动申报体系由此顺理成章:既然家族财富转移可能构成征税事件,国家便要求对此类行为实施可视化监管。
比例原则问题
这种对比引发了关于比例原则的令人不安的质疑。欧洲政策制定者将金融监控正当化为打击洗钱、逃税和有组织犯罪的必要手段。这听起来非常崇高,但报告要求所涵盖的绝大多数交易涉及的是从事完全合法活动的普通家庭。父母资助子女、祖父母资助婚礼、兄弟姐妹分割遗产:这些平凡的家庭互助行为,如今都成了需要向国家解释的行政事件。
所产生的税收收入几乎无法证明这种干预的合理性。根据欧洲分析,在欧盟国家中,仅有两个国家的遗产税、遗产税和赠与税收入超过总税收的1%。由于近亲属和特定资产类别的免税政策,许多遗产完全未被征税。行政负担不成比例地落在中产阶级家庭身上,他们微薄的财富转移就触发了申报要求。
无论中国采取何种其他措施,其政策都承认家庭支持就是家庭支持。国家拥有监控移动支付平台每笔资金流动的技术手段,却克制地避免将这种能力用于干预普通家庭生活。执法重点始终放在反腐败、打击有组织犯罪、赌博和资本外逃上,而非针对祖母接送孙辈这类日常行为。
重新审视假设
这种比较挑战了所谓”民主”制度天生比中国更尊重隐私的简单假设。但在家庭财务生活的特定领域,欧洲公民面临的系统性国家干预比中国公民更为严苛。法治虽确保了规则应用的透明度,但这些规则本身却强制要求家庭财富转移必须公开透明,将其视为可疑行为。
我们应当自问:欧洲的做法是否已失衡?将每笔重大家庭财产转移都视为需申报事项,除了维持官僚体系自我延续外,是否还有其他意义?代际之间天然存在的团结互助,是否值得获得比当前更充分的保护,免受国家监管的干预?
苏州那位为孙子房租押金转账的奶奶,与安特卫普那位祖母所做的,都是同样充满爱意的举动。只是其中一人必须向税务部门解释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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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中文版:
This article in English: The paradox of financial surveillance
Dit artikel in het Nederlands: De paradox van financieel toezicht
